委托房產中介公司購買二手房,大部分客戶都會選擇在POS機上刷卡支付傭金、托管房款等費用,萬萬沒想到,這其中也會產生漏洞。近日,經黃浦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黃浦區(qū)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和詐騙罪判處中介業(yè)務員張某有期徒刑12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,張某的作案工具就是他私下辦理的一臺pos機。
2016年7月,張某介紹客戶潘某購買一套位于黃浦區(qū)河南南路的房子。交易過程中,正想買房買車的張某萌生了私吞傭金的貪念。他向潘某收取了15.9萬元傭金,并偽造了一份傭金為12萬元的傭金確認書準備交給公司備案,如此一來,便可從中侵吞差價39000元。與此同時,他也向房東孫某收取了18萬元的傭金。
第一次嘗試就能賺到20余萬現(xiàn)金,張某還不滿足,反而愈發(fā)貪婪,后來索性將兩筆傭金共計33.9萬元全部據為己有,分文未上繳公司。而且,他在發(fā)現(xiàn)公司的傭金管理漏洞后,還私自辦理了移動pos機,真實的結算戶是自己私人,交易單據顯示的名稱卻是公司商戶名,以此騙取客戶信任。在接下來的交易過程中,他以代繳尾款和稅費的名義,用這臺私人POS機收取了潘某77萬元款項。之后,張某又如法炮制,騙取其他購房者的錢款,合計高達140余萬元。案發(fā)時,張某已經將贓款用于買房買車,揮霍殆盡。